建筑指令

  

产品范围主要包括:混凝料、水泥、管道、屋顶材料、隔膜、木板、沥青混合料、地板、下水道设备、砖块、门窗、结构金属产品、热绝缘产品、结构木料、交通信号指示等。
CPR(RETULATION (EU) No 305/2011 – CPR)是2011年3月9日欧盟颁布了新的建筑产品法规,取代了旧的建筑产品指令(89/106/EEC – CPD),并通告CPR将于2013年7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CPR指令实施的背景

建筑产品CPD指令是欧盟制定的众多强制性认证中针对建材产品的一个指令,其目的是通过一个统一的技术标准来消除各成员国之间各自不同的技术壁垒,促进自由贸易。由于建筑产品指令在各个成员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欧洲委员会计划采用新的建筑产品法规(CPR)代替现有的建筑产品指令。

CPR指令实施的好处:

作为更优化的法规,有望带来:
1. 说明基本概念及CE标志的使用;
2. 简化程序,降低企业成本,尤其是中小型企业;
3. 提高整个体系的可信度。

CPR指令的最新要求

新法规的目的与CPD一致,将保留CPD的许多核心因素,同时避免各地法规的差异。除了CPD制定的六项基本性能的要求以外,企业还需要证明其生产的建筑产品在环境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性信息。因此建筑产品管理规则(CPR)对建筑产品的基本性能制定了七点要求,分别如下:
1. 机械阻力及稳定性(Mechanical resistance and stability);
2. 防火安全(Safety in case of fire);
3. 卫生,健康与环境(Hygiene, health and the environment);
4. 使用安全(Safety and accessibility in use);
5. 噪音防护(Protection against noise);
6. 节能及保温(Energy economy and heat retention);
7. 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Sustainable use of natural resources)。

CPR法规与CPD指令主要区别包括:

诸多新的定义
在设定条件下CE标志成为了强制要求
进口商和分销商需要承担同样的责任
ETAG 和ETA(许可)将分别被EAD和ETA (评估)替代
技术评估机构(TABs)的责任
授权机构的责任
公告机构(NBs)的额外责任
公告机构授权程序
取得CE标志的相关简化程序
市场监管与防护措施程序

CPR实施的两个阶段

准备阶段:建立机构组织架构,准备技术架构文件(到2013年6月30日止)
实施阶段: 生产商签发产品性能声明(DoP)、标示CPR要求的CE标志。(从2013年7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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